返回 律政锋芒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63章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闪舞小说]https://m.35xsla.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青山县的清晨,阳光透过薄雾洒在街道上。渠成顺站在新落成的“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门口,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而充满期待。这个承载着他多年梦想的地方,终于正式挂牌成立了。

    nbsp“渠主任,早啊!”一声爽朗的问候传来,张忠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作为新上任的副主任,张忠民和渠成顺相识多年,两人都怀着对普法事业的满腔热忱,决定携手在这里大干一场。

    nbsp这天,一个特殊的当事人走进了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李冠铭一脸愁容,向渠成顺等人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与中国某通信集团青山服务部签订了电信服务合同,然而在使用过程中,通信服务部却突然以某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了他的部分服务功能。李冠铭十分气愤,他表示在签订合同时,对方根本没有告知这项服务存在期限限制。

    nbsp“我每月按时缴费,他们说停就停,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李冠铭激动地说道。

    nbsp渠成顺仔细听完李冠铭的叙述,眉头紧锁:“李先生,您先别着急,我们一定会帮您讨个说法。”随后,他召集张忠民、戴世龙和周万全等人一起商议这个案子。

    nbsp戴世龙凭借在信访局处理纠纷的经验,开始分析案情:“从李冠铭的描述来看,通信服务部在合同里没明确说明服务期限,也没证据证明告知过他,这明显有问题。”

    nbsp周万全也补充道:“没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他们的限制条件应该是无效的。”

    nbsp渠成顺点点头,决定接下这个案子,为李冠铭维权。他们开始收集证据,仔细研究李冠铭与通信服务部签订的合同,同时走访了一些有类似经历的消费

第363章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