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五代游龙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五章 除贼大计[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闪舞小说]https://m.35xsla.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求收藏!求推荐!)

    nbsp林易微微一笑,上前说道:“恩师容禀,这位是京城来的李翊李大人,昨天才刚刚赶到宁州。”

    nbsp“因为早就听说恩师在云南声名显着,所以才偕同学生冒雨前来相会,仓促冒昧之处,还请恩师见谅。”

    nbsp那钱士塘闻言立即睁大了双眼,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李翊一遍。

    nbsp脸上神情变幻不定,仿佛看见了天下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nbsp从他的神情之上,李翊已经可以猜测到。

    nbsp他肯定知道了孙德成派人追杀‘李翊的详情,也早已认为‘李翊已经死于非命。

    nbsp因此对于自己的突然出现,他的反应更多的是惊惧和怀疑。

    nbsp想到这里,李翊上前一步,抱拳施礼道:“钱大人乃是朝廷股肱之臣,云南德高望重之士,李翊后生小子,能够得见尊范,实在是三生有幸啊!”

    nbsp钱士塘见李翊礼貌周全、言语得体,神情上才略微有些舒缓。

    nbsp但他还是迟疑着问道:“李大人既然从京城而来,不知和朝廷的李殷衡李大人怎么称呼?”

    nbsp“正是家父。”李翊故作恭敬的抱拳说道。

    nbsp那钱士塘听到这里神情大变,默默凝视良久,突然间长叹一声,声音哽咽道:“唉!没想到李大人吉人天相,尚可让老朽得见尊范,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啊。”

    nbsp“罪臣钱士塘为苟全性命而附逆孙贼,早已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何可苟颜再见大人,愿以一死,以志吾心。”

    nbsp说完,长身而起,抽出随身长剑,就要引颈欲戮。

    nbsp见此变故,李翊和林易、钱聪慌忙上前按住他的手臂,夺下了他手中长剑。

    nbsp钱聪惊惧之下,泣不成声的说道:“孙贼尚未授首,父亲何可就死。今有李大人在此,大家正该协力商讨,共谋平叛大计。”

    nbsp“父亲若为此下策,不但于事无补,只是徒惹天下人耻笑而已,望父亲三思啊!”

    nbsp李翊也正容说道:“大人向汉之心,李翊早已深知。在下此次冒雨前来,原盼大人鼎立支持,以平孙贼之叛。”

    nbsp“若是大人罔顾大计而行此轻生舍义之举,又怎能报效朝廷的厚恩和百姓的期望呢。”

    nbsp本来神情颓然的钱士塘听了李翊的一番肺腑之言,仿佛如梦初醒。

    nbsp满脸惭愧之色的说道:“钱某已届知天命之龄,尚且不知大义、不明事理,何其惭愧啊!”

    nbsp“若只是轻生而死,不恤云南苍生苦难,岂不铸成千古大错。”

    nbsp“别的不用说了,某愿追随大人誓死杀贼,虽死无恨。”

    nbsp李翊见到钱士塘义无反顾的决然之情,知道他已经彻底抛弃了苟活于乱世的想法。

    nbsp特别是他知道了自己还没有被孙德成所害的事实,更加坚定了平复叛乱的决心。

    nbsp这时候是该向他交底的时候了,李翊慷慨激昂的说道:“钱大人怀抱黎民,心向大汉,乃国家的忠臣良士,李翊愿与大人同呼吸、共命运,齐心协力,共讨叛贼。若违此誓,愿遭天打雷劈。”

    nbsp说完这话,李翊不禁略有苦笑。

    nbsp咳!自己可不就是被雷劈到这里的吗?

    nbsp看来报应不爽啊!以后说话可要小心点了。

    nbsp他们三人听了李翊一番慷慨激昂的誓言,也都流露出誓死效命的决心。

    nbsp同时对李翊所说的‘同呼吸、共命运也非常的感兴趣,甚至大声的反复重述了几遍。

    nbsp李翊见火候已差不多了,示意林易把目前的敌我势力对比和早前拟定的平叛计划详细的告知钱氏父子,也好让他斟酌行事。

    nbsp林易见他点头示意,忙把此前商议好的计划和目前人员部署情况详细的说给钱氏父子。

    nbsp并把简铮、何守杰等人的情况做了说明。

    nbsp得知简铮和何守杰等人俱已归附效命,钱氏父子更是喜出望外,无形中使得信心增加了许多。

    nbsp知道实力大增后,钱士塘一扫刚才的颓废神情,颇有些意气风发的说道:“按照咱们的计划,若是能够顺利实行,那孙贼伏诛之日也不远了。”

    nbsp“孙贼今日还兴高采烈的大排筵席,邀请我们云南大小官员齐商立国之事,并且大封群臣,言明在三月十八,也就是后日那天就正式登基。”

    nbsp“嘿嘿!孙贼千算万算仍是棋差一着,到现在他还做着称王称霸的清秋大梦呢!真是可笑之极啊!哈哈!哈哈!”

    nbsp“不知道孙贼对宁州官员如何对待?那孙贼的亲信都是那些人呢?”

    nbsp趁此机会,李翊想抓紧了解一下情况,以便平叛时甄别对待。

   &nbs

第十五章 除贼大计[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